写文章要学会使用“某”字
不知道为什么,鄙人这一点点与世无争的博客被某公司的总经理看到了,看到我博客上提到了一些某公司的事情,也看到我博客上骂了几位领导,当然了,这些领导都是他的下属,总经理嘛,自然是公司的一把手了。总经理对我的博客有意见了,首先是我总是写出某公司的真实名称,而我写的大多是对某公司不好的评价,甚至对领导的谩骂。所以总经理就以个人名义找我沟通此事了。
因为总经理的等级太高了,以至于他发信息让我去找他的时候,我以为别人耍我,匆匆回了条:“忙着呢,没空跟你玩。”,经再三确认后,知道确实是总经理,不免觉得有些囧迫。我历来深信人人平等的原则,因为我们的本钱都是一样的,那就是只能活一次。所以总经理跟我谈话前让我别有压力的时候,我的回答是:“你算你是国家主席,我也不会有压力的。”。
总经理也是直奔主题,当我知道是博客惹的祸,不免觉得,写了好几年的博客,多多少少而是热了点麻烦,中国有句古话,那就是祸从口出。虽然谈了有半个小时之久,不知道是他没有强调好,还是我理解有偏差,我回去后,只将他认为对公司安全又影响,即提及公司体制以及政策的博文给删除了,我也承诺去删除,因为我觉得他讲的有道理。
第二天,总经理又送了本书给我,叫《三杯茶》,他说是讲承诺的事情的,当时我的理解是他让我信守昨晚删一些博文的承诺,我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删了,以为也就万事大吉了。两个星期后,又收到他的一封邮件,说是我的博客里还是有一大堆涉及公司的内容没有删除,让我如果不愿意删除就明确告诉他,算是他个人努力的结果。
一句“算是他以个人方式解决问题的结果”让我闻到了一点点威胁的味道,我生平讨厌很多事,尤其是威胁,所以回了封邮件,很不友好,发出去之前又改了,因为有可能是我误会了,于是删掉大部分不友好的内容才发给总经理。之后又来往了几封邮件,似乎他有些恼火了,最后沟通的结果就是:“我可以写,但是不能明确地写公司名称,不管是好评还是恶评,不能让人一看便知道是我们公司。”。
从我角度讲,这可能有些不太合理,但是从他角度讲,这是起码要求了。他的一个观点很正确,每个人的立场都不同,但是我跟公司签有合同,在合同期内,应该信守合同里所规范的内容,所以我接受了这个最后的沟通结果。所以以后大家在我的博文里不会发现具体的公司名称了,只会以某某某公司来代替,之前删除的文章我会还原,因为我可以把文章里的关键字改成“某某某”。
博客被发现算是不幸,被温和点的总经理发现算是不幸中的万幸,至少他还是先用个人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,要是遇到暴躁的,直接把我抄了,那可真没办法,我不怕被抄,但是我憎恨这种原有被抄。所以为了安全起见,以后还是得学会使用“某”字。
56条评论▼